参加恩施州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住院,经基本医保、大额医保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的自负医疗费用按70%比例报销(不含未经批准从县市直接到州级定点医院住院、未经批准到统筹区外转诊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或在异地其他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就医未按规定报备基本医保和大额医保降低的报销金额)。
恩施州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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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恩施州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住院,经基本医保、大额医保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的自负医疗费用按70%比例报销(不含未经批准从县市直接到州级定点医院住院、未经批准到统筹区外转诊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或在异地其他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就医未按规定报备基本医保和大额医保降低的报销金额)。